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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诉机制
申诉委员会
不满的行为
联系人:
Dr. 劳伦Vaknin学生事务主任电子邮件:
申诉委员会由总学生服务主任 学院副校长、首席商务官或指定人选.
在收到正式申诉聆讯委员会的建议后,局长 学生服务主任应召开申诉委员会会议.
申诉委员会应审议委员会的建议和任何材料 与申诉有关的,不得考虑记录以外的事项. 申诉委员会应向申诉人和答辩人作出书面决定。 在收到正式申诉聆讯委员会的建议后的五(5)天内.